坚持“三个转变”提升职工信访化解水平
作者:徐西力 文章来源:济宁市总工会法律部 更新时间:2016-04-08 15:17 浏览次数:次
近年来,市总工会坚持稳字当头,创新思路,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,积极转变职工信访工作理念,从接处访观念、机制、措施等方面,突出抓好职工信访稳控工作,防止群体事件发生,确保职工信访工作顺利进行,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。
转变信访理念,切实增强化解职工信访案件的主动性。一是变“接访室等”为“走出去谈”。改变被动信访局面,切实服务职工群众最后一公里,坚持带案下访,积极回应涉访职工对案情关切,主动与涉访职工沟通,做好处访前释法、沟通,为其留足出气孔、排风道,灭火减压,稳定涉访职工情绪,避免信访案件产生。二是变“尽量推”为“主动约”。把回应涉访职工咨询作为“窗口工作”的重点工作,站在职工群众立场看问题,主动约谈,在法律规定范围内,对涉访案件进展情况进行通报,并适时征求涉访职工群众对案件处理的意见建议,提高上访职工群众的参与感和被关注度。三是变“背靠背”为“面对面”。将信访处置工作作为办理的重要做成部分和关键环节,安排专门接待室,设立职工热线电话,听取诉求、回复咨询、告知案情,确保来有迎接、走有答复、接待有记录、复查有档案,最大限度地解答疑惑,纾解民怨,增进涉访职工对市总信访工作的信任,保证案件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。
转变工作措施,不断提升处访工作化解水平。一是变“粗放管理”为“分类管理”、“重点管理”。坚决摒弃对涉访职工信息“大体清楚”的被动应付做法,来访人员全部登记造册,及时通报传递案件处理情况,确保联系渠道畅通。坚持抓大放小,区分重点上访户和随机户,在联系名录标记注明,对重点上访户,重点接访。出台《关于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职工信访投诉请求的通知》,对通过工会信访渠道集中反映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,形成《职工信访投诉请求清单》,增强了职工信访工作处访的针对性。二是变“八小时接待”为“全员接访”。面对涉访职工之情需求强、咨询数量大的情况,改变信访窗口“一家接访”、“工作时间接访”模式,坚持工会部室全员参与接访,统一口径回复咨询,确保涉访职工群众获取信息渠道畅通。三是变“应对问题”为“管理问题”。改变闹出问题才解决的“坐等问题”处置方式,主动出击,参与问题的前期防控。有计划的组织工会网络管理员对网络信访内容即时浏览、动态跟踪,并立足法律法规政策、结合案例进行适时处理,驾驭舆论,合理引导,及时化解,防止涉访职工思想波动发酵酿成群体事件。
转变工作机制,持续增进职工信访化解实效。一是变“单兵作战”为“协同作战”。紧紧依靠党委领导,加强与信访局、人社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,涉诉信访案件引导职工走司法程序,会同市劳动仲裁部门做好调解和仲裁工作,树立司法权威,提升司法公信。二是变“要我公开”为“我要公开”。始终坚持公开透明原则,在法律允许范围内,释法答疑,通报案情进展,全面公开案件相关信息,以公开争取理解,扑灭谣言。三是变“重实体轻程序”为“实体程序并重”。把提升案件质量作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的根本途径,坚持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的基本价值追求,在事实清楚、证据充分、准确司法的基础上,严守有关诉讼程序要求,尊重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,注重每一个程序细节,以严格的程序增强信访工作威信感,彰显法律威严,追求法治正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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